●陈祥勤
由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统战部和市同舟服务中心联合举办的“上海统一战线在协商建国中的历史贡献”研讨会于10月23日举行,多位民盟盟员参加会议。本报特别分享民盟市委参政党理论与盟史研究会会员、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所长陈祥勤在研讨会上的主旨发言内容,供大家学习。
新中国成立前夕的协商建国,作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各族各界代表人士谋求大团结大联合、汇聚一堂共商国是的过程,记载着新中国政治制度的选择、设计和确立过程,为新中国的国家制度奠定了第一块基石。中国共产党与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协商建国的过程,既是实践党在革命时期提出的民主建国纲领的过程,也是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中国特色新型政党制度的正式形成过程。
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建国纲领
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便提出自己的建国纲领,这便是1922年中共二大提出的民主革命的建国纲领,即统一中国为“真正民主共和国”。中国共产党这一建国纲领几经变迁,在毛泽东于1940年代提出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建国思想中达到成熟,并且通过“统一战线”“人民民主”和“联合政府”等政策主张,最终转化为新中国的国家制度。
1927年,国共合作破裂,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即北伐战争结束,中国共产党开始独立领导中国革命,并于1928年9月提出建立“苏维埃工农共和国”。1931年11月创立的中华苏维埃,作为“中国工农兵和一切劳苦民众的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建国纲领的第一次实践。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即土地战争结束后,中日之间的民族矛盾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中共中央在1935年12月将“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改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于1936年8月将“人民共和国”改为“民主共和国”,表示“赞同建立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苏维埃区域”“可成为全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一个组成部分”。
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也就是真正革命的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共和国。”
伴随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抗日战争的胜利,中国共产党适时提出和平民主的建国方针,于1945年提出要“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 成立多党联合政府”。
随着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即解放战争的展开,中国共产党对建国方略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一是明确了联合政府的性质,是建立在工农联盟基础上的“人民民主制度”,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二是改变联合政府的组成方式,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建立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 (即多党联合政府)”;三是在联合政府之外考虑建立多党合作新的、独立的组织形式,即创建“政治协商会议”,使之成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1948年6月,中共中央明确,革命胜利之后要建立的是“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
政治协商、民主建国与新中国的诞生
1949年,成立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人民民主政权的时机日益成熟,中国共产党在巩固“革命统一战线”的基础上,筹备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创建“民主联合政府”,着手以民主协商的方式建立新中国。
(一)推动形成“革命统一战线”。毛泽东指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是建立在“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统一战线”的政权。中国共产党在着手推进民主建国这一目标时,也着力推进革命的“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1948年1月5日,遭国民党政府取缔的中国民主同盟在香港恢复领导机构,国民党内的民主派也在香港联合组成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共中央与民盟、民革等民主党派着手联系。民盟和民革再度活跃于政治舞台,让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有了新的着力点。对于这些民主党派,中共中央采取的方针是“发展进步、争取中间、孤立右翼”,并派人到香港和上海联络这些民主党派人士。
(二)筹备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在纪念“五一”口号中,发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并着手邀请各民主党派及群众团体代表来解放区商讨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并成立临时中央政府问题。1948年10月25-28日,中共中央明确了新政协的召集问题、人选问题,以及召开新政协的时间、地点和准备讨论的事项等问题。1949年6月15-19日,新政协筹备会一次会议召开;1949 年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二次会议召开;1949年9月21-30日,新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制定《共同纲领》,选举新政协的全国委员会,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三)推动建立“民主联合政府”。推动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是抗日战争胜利之后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基本建国纲领。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将是“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制度将是“一个联合一切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的政治制度”,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形态将是“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态和政权形态”。新政协的胜利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建国纲领得到了真正的落实、真正民主的联合政府的建立。
协商建国中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
新政协的召开,一方面建立了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民主联合政府,另一方面也标志着中国特色新型政党制度的确立。在这一新型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者、执政者的地位,各民主党派居于合作者、参政者的地位,实现相互监督、共同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一)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长期存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方针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个根本性的长期方针。针对政协和民主党派组织即将解散的说法,毛泽东提出“飞鸟尽,良弓转”的观点,周恩来也指出,政协作为党的统一战线组织,与各民主党派组织将长期存在,其功能由协商建国向协商治国转变。新政协制定的《共同纲领》也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正是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以及政治协商会议这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政治安排,推动了中国特色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确立。统一战线和协商建国是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与联盟力量的最高形式的结合,它通过大团结、大联合,以民主协商的方式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这种大团结、大联合的结合形式中,中国共产党是领导者,是新中国的执政党,其他民主党派是合作者,是新型国家政权的参政党,由此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政协既是党密切联系社会各界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又是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国政的协商合作机关。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的基础战略和策略,正是通过统一战线工作,中国共产党将领导寓于合作,将执政寓于协商,建立了多党合作的民主协商制度。
(三)各民主党派的历史性转变。在协商建国的过程中,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确立,民主党派也由旧民主主义时期的在野党转变为新民主主义时期乃至社会主义时期的参政党。在协商建国的过程中,民主党派自觉接受新政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把自己的政纲提高到新民主主义的高度,对社会主义也有着自觉的追求,普遍接受并拥护中国共产党“统一的正确的坚强的领导”。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民主党派不仅在思想上统一了认识,也在组织上加强了联系,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组织活动格局,全方位参与国家政治生活。